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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海创光电产业园项目建设单位:福建海创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单位:福建宏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福州高新区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高新区南屿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3栋厂房(2栋5层、1栋7层)、1栋1层仓库、1栋9层宿舍、1栋4层餐厅及2处门卫,配套建设1处1层地下室、厂区道路硬化、消防通道、地面停车位、景观绿化及给排水、电力通信等管线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93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0.74万平方米。工程建设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弃方产生。施工期间将严格落实表土保护、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基坑截排水、防尘网苫盖、洗车池及土地整治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对主体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及临时堆土区进行分区防治,有效控制水土流失。项目建成后,将形成集光电产品研发、生产、仓储及配套生活于一体的现代化产业园区,显著提升区域光电产业集聚效应,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