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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节能(丽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节能(丽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建设单位:中节能(丽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共计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邮箱1174834808@qq.com,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陈工
附件1: 中节能(丽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稿.pdf 6.6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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