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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的精神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现将东宁市连盛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宁市连盛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绥阳镇绥西村(村委会南30m);
建设单位:东宁市连盛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绥阳镇绥西村(村委会南30m),项目厂区南侧、北侧、西侧为绥西村村民住宅、东侧50m处为绥西村村路,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绥西村村民位于厂区西侧10m处,厂区北侧30m为绥西村村委会和东宁市仁翔菌业有限公司。中心坐标E:130度49分40.130秒,N:44度25分51.770秒。项目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总占地面积5575.10m2,建筑面积为1907m2,本项目购买原有闲置厂房及所属院落,拆除原有厂房,新建生产车间、锅炉房及灰渣暂存间进行项目生产。劳动定员80人,工作时间8h/d,全年工作100天,预计年生产800万袋黑木耳菌包。
*开通会员可解锁*,东宁市连盛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东宁市连盛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开通会员可解锁*,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发布“牡东环建审【2022】35号”文件批复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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