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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威海海飞游艇有限公司玻璃钢船体生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威海海飞游艇有限公司玻璃钢船体生产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鲍家工业园东风路与千惠路交叉路口
建设单位:威海海飞游艇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威海海飞游艇有限公司玻璃钢船体生产项目(一期)位于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鲍家工业园东风路与千惠路交叉路口,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地面积1600m2,建筑面积1600m2。项目投产后可年产玻璃钢船体900条。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威海海飞游艇有限公司玻璃钢船体生产项目验收报告-公示版.pdf 10.0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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