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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现将《新兴县恒昌达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1万吨废旧电镀塑料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兴县恒昌达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1万吨废旧电镀塑料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太平镇下沙余村石芋头山(下沙村民委员会第二、三、四、十四村民小组房屋之三)
建设单位:新兴县恒昌达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具体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6.6.12--2026.7.13(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
公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陆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日)
附件1: (公示稿)验收意见-新兴县恒昌达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pdf 256.3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公示稿)新兴县恒昌达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1万吨废旧电镀塑料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 副本.pdf 6.4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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