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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阿坝县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阿坝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四川诺青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阿坝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提升改造城区市政基础道路、给水管网、污水管网及雨水管网,提升改造中学路洽塘街街区及相关设施修复整治,建设城区公共停车场并配套充电桩等相关附属设施。具体规模包括提升改造城区道路360米,新建及改造给水管网10700米、污水管网10660米、雨水管网5660米;提升改造街区及广场9000平方米;建设城区公共停车场23014.38平方米并配套充电桩。项目总占地面积4.61公顷,其中永久占地3.63公顷,临时占地0.98公顷。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约3.74万立方米,通过内部调运及外购绿化表土实现平衡,无弃方。施工期间对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采取防雨布遮盖、临时排水沟及沉沙池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实施土地整治及景观绿化,旨在完善地区基础设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及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