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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昌都市丁青县健身步道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西藏丁青县教育局编制单位:昌都稷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昌都市丁青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昌都市丁青县新城区,主要建设健康步道2604米,包括人行桥2座(共112米)及廊桥95.2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健身步道7494.83平方米、架空栈道189.05平方米、休息区90平方米、廊亭48平方米、人行桥448平方米;配套安装太阳能景观灯32盏、景观坐凳8个、垃圾桶13个、健身器材1套,设置自行车停车点1处及导视系统1项,并实施涵洞改造5座。项目总占地面积0.84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81公顷,临时占地0.03公顷。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0.14万立方米,实现挖填平衡,无借方和弃方。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包括对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苫盖,在施工场地周边布设临时排水沟及沉沙池等,有效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计划工期4个月,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