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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大丰港经济开发区达标尾水离岸排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建设项目名称:大丰港经济开发区达标尾水离岸排放工程
项目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
建设内容:项目拟建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东部王港河入海口附近,用于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辖范围内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排放,项目建成后可排放达标尾水19.5万吨/天。
项目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 联系人:沈主任
(3)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2) 联系人:凌工
(3)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 电子邮箱:lb@njuae.cn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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