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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青岛拓维科技有限公司配用电设备生产制造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青岛拓维科技有限公司配用电设备生产制造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青岛市高新区华贯路858号
建设单位:青岛拓维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青岛拓维科技有限公司租赁青岛智电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市高新区华贯路858号的现有生产厂房建设“青岛拓维科技有限公司配用电设备生产制造项目”。项目实际分期建设、分期验收。青岛拓维科技有限公司配用电设备生产制造项目(一期)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26万元,项目租赁区域建筑面积约15000m2,在青岛智电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现有3#生产厂房1层建设生产线5条(含PCB’A生产线2条、电力电子组装生产线3条)。项目一期建成后,年产智能断路器90万台、载波模块4200万只、柱上断路器1.2万台、故障指示器24万台、电能表150万台、采集终端12万台、馈线终端FTU 3万台、分布式电源接入单元24万台、电能质量设备4.8万台。项目一期劳动定员约60人,年工作300d,1班制,每班8h。项目一期不设食堂,不安排住宿,职工用餐依托青岛智电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食堂。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人:蒋经理
邮箱:1028572962@qq.com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青岛拓维科技有限公司配用电设备生产制造项目(一期)验收意见.pdf 204.0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青岛拓维科技有限公司配用电设备生产制造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9.3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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