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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广东新亿隆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广东新亿隆精密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柏新路27号。
规模: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迁改扩建后总投资 800 万元,占地面积为 12800m2,建筑面积为 16060m2,主要从事弹簧、冲压五金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弹簧12亿件/年、冲压五金件10亿件/年。
2、环保审批情况
广东新亿隆精密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柏新路27号。(E114度8分28.622秒, N22度51 分31.065秒)是由广东新亿隆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东莞市众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广东新亿隆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环评报告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5〕2760 号。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的8.1%。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包含废气、噪声、生活污水和固废验收。
二、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内工程建设内容与环评初阶段规划内容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项目环保设施执行情况
经现场检查,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关于广东新亿隆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5〕2760 号)具体如下: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变动情况说明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大气环境 |
回火工序废气(排放口编号DA001) |
颗粒物 |
设置在密闭车间内,经收集后引至1套“油雾净化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热处理炉二级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的要求 |
回火工序废气经喷淋处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 |
提升废气处理效果,不属于重大变化 |
非甲烷总烃 |
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
回火工序废气经喷淋处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 |
提升废气处理效果,不属于重大变化 |
|||
厨房油烟排放口(DA002) |
厨房油烟 |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排放浓度限值 |
与环评一致 |
否 |
|
厂界(无组织) |
颗粒物 |
加强车间管理 |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无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浓度限值的较严值要求 |
与环评一致 |
否 |
|
臭气浓度 |
加强车间管理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 |
与环评一致 |
否 |
||
厂区内(无组织) |
非甲烷总烃 |
加强车间管理 |
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与环评一致 |
否 |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排放 口 |
CODCr BOD5 NH3-N SS LAS TP 动植物油 |
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引至东莞市清溪长山头污水处理厂处理 |
排入市政管网前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两者间的较严值 |
与环评一致 |
否 |
生产废水 |
pH值 SS BOD5 COD 色度 氨氮 总氮 石油类 动植物油LAS |
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清洗工序,浓液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工艺用水限值和企业自身限值要求 |
与环评一致 |
否 |
|
声环境 |
生产设备 |
噪声 |
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与环评一致 |
否 |
电磁辐射 |
/ |
/ |
/ |
/ |
与环评一致 |
否 |
固体废物 |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不外排;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
固废已签定回收协议,危险废物已经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
否 |
|||
四、项目验收监测情况
经监测单位对项目污染物排放进行验收监测,达到相关环保标准。(详见:《广东新亿隆精密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监测报告QFHJ 2*开通会员可解锁*、QFHJ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验收结论
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基木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监测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同意我单位建设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建议和要求
1、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演练。
4、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七、验收成员
工作单位 |
签名 |
电话 |
备注 |
广东新亿隆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
东莞市启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东莞市卓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广东新亿隆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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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新亿隆02-验收公示.pdf 1.4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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