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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参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相关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验收意见、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横沥皓意手板模型设计工作室(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地 点: 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田饶步东田一街 13 号 2 栋 201 室
建设单位:东莞市横沥皓意手板模型设计工作室
建设内容:年加工生产树脂工艺品80万件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欧阳小姐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