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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珠海宏高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珠海宏高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地点: 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南2985号1、2号厂房
建设单位: 珠海宏高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
珠海宏高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南2985号1、2号厂房,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5911.56m2,建筑总面积6000m2,主要从事玻璃纤维制品的生产,年产玻璃钢新能源汽车配件制品49000件、医疗设备配件20000件、空调配件6000件、打印机设备配件1200件、主题公园游乐设备配件18000件、智能机器人外壳1500 件。项目员工人数约8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珠海宏高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珠环建表〔2023〕285号)。
本次验收范围为珠海宏高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整体验收,即年产玻璃钢新能源汽车配件制品49000件、医疗设备配件20000件、空调配件6000件、打印机设备配件1200件、主题公园游乐设备配件18000件、智能机器人外壳1500 件。
公示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如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公示.珠海宏高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25.2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验收意见.珠海宏高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pdf 378.2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ZYJC202605001珠海宏高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扫描件.pdf 22.6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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