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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2025年尼木县农村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交通运输局编制单位:西藏交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拉萨市尼木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拉萨市尼木县,主要对县域内多条农村公路进行修复性养护。建设内容包括对原有破损路面进行铣刨重铺或挖补处理,恢复路基路面结构强度,完善沿线排水系统,清理疏通边沟及涵洞,确保排水畅通。同步修复受损的安防设施,增设或更换波形护栏、标志标牌及里程碑等交通安全设施,提升道路安全防护能力。工程涉及路线总长约45公里,涵盖吞巴乡、普松乡等多个乡镇路段。施工期间采取临时拦挡、覆盖防尘网及洒水降尘等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2公顷,主要为原有道路用地,土石方挖填总量约0.8万立方米,基本实现内部平衡,无弃方。项目旨在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助力乡村振兴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