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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广鹏晨塑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信息公示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82 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相关要求,对佛山市广鹏晨塑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1.项目名称:佛山市广鹏晨塑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2.建设单位:佛山市广鹏晨塑料有限公司。3.建设概况: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上金瓯桂香开发区23号之一,主要从事塑料直通接头、PVC弯管生产,年产塑料直通接头520吨/年、PVC弯管400吨/年。项目总用地面积8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总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10元,占总投资的12.5%。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1.项目验收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2.验收调试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调试,*开通会员可解锁*进行调试。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1.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注塑、弯管加热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废气进行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FQ-111878排放。
项目切管、破碎粉尘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2.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设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相应类别要求。3.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一般固体废物:塑料边角料及次品破碎后回用到生产中,废包装材料、布袋收集的粉尘、塑料管边角料集中存放,定期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含油废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交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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