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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高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青银高速章丘互通立交枢纽1840KW(1801.8kWp)光储一体化发电项目建设单位:山东高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山东高速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刁镇街道青银高速章丘互通立交范围内,主要利用匝道圈内空闲土地建设1处直流侧容量1801.8kWp、交流侧容量1840KW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安装585Wp单晶硅光伏组件3080块、230kW组串式逆变器8台、2000kVA升压箱变1台及预制舱1台;场内新建总长960米的碎石检修道路,铺设集电线路约2397米(含电缆沟直埋及拖管敷设)。项目总占地面积2.30公顷,均为临时占地。工程同步实施场地平整、基础开挖与回填、表土剥离及回覆等配套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0.15万立方米,内部平衡无弃方。水土保持措施包括表土剥离回填、土地整治、撒播种草绿化,以及密目网临时覆盖、碎石路面铺垫等临时防护设施,旨在有效防治北方土石山区水土流失,保护区域生态环境。项目总投资944.6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36.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