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墇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现将广宗县妍兆自行车配件厂年加工10万套自行车配件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验收组名单)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宗县妍兆自行车配件厂年加工10万套自行车配件扩建项目
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冯家寨镇大三周村南
建设单位:广宗县妍兆自行车配件厂
建设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750平方米,购置加工设备抛丸机1台。将原有1台烘干设备加热方式,由电加热改造为液化石油气加热。项目扩建后年加工自行车配件5万套。目前项目已建成。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31个自然日)
联系人:陈经理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报告正文.pdf 751.1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验收意见.pdf 3.4 MB , 下载次数 0
回复 点赞 收藏
评论 共0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150
发表评论按热度排序
按时间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