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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哈尔滨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新区科创产业带基础设施建设示范项目-中俄产业园配套道路及附属工程学海街(江北中环路-规划15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新区科创产业带基础设施建设示范项目-中俄产业园配套道路及附属工程学海街(江北中环路-规划15路)(2)建设性质:新建(3)建设单位:哈尔滨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中俄产业园,起点:126度32分43.821秒,45度50分33.283秒,终点:126度32分51.524秒,45度50分17.681秒。(5)建设内容:工程道路全长0.502km,总占地面积29638.95m2。机动车道面积12286.99m2,非机动车道面积4255.0m2,人行道面积5566.96m2。绿化面积7530m2。新建DN200-DN1000给水管道905m,设置阀门井13座。新建DN600-DN2200雨水管道1220m,设置雨水井42座。新建DN400污水管道1122m,设置污水井39座。配套建设照明、交通及绿化工程等附属工程。地面道路为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50km/h,一般标准段双向6车道。地面道路路面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6)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6757.45万元。(7)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8)联系人:孙经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验收意见—学海街(江北中环路-规划15路).pdf 160.3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验收—中俄产业园配套道路及附属工程学海街(江北中环路-规划 15 路).pdf 2.8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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