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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年产11000吨再生造粒、1000吨PE薄膜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1000吨再生造粒、1000吨PE薄膜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海峡大道373-457号等(温州智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4号楼1-3F)
建设内容:企业投资 500 万元,租赁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海峡大道 373-457 号等(温州智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4 号楼 1-3F)作为生产用房,租赁总建筑面积 2000m2,待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 11000 吨再生造粒、1000 吨 PE 薄膜的生产规模。主要设备包括塑料挤出机生产线 4 条、筛分机 3 台、破碎机 3 台、喂料系统 1 套、吹膜机 2 台、冷却塔 1 台、空压机 1 台、煅烧炉 1 台。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1) 建设单位:温州牧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2) 联系人:梁帆
(3)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 通讯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海峡大道373-457号等(温州智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4号楼1-3F)
(1) 评价单位:浙江睿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 联系人:赖工
(3)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24号
附件1: 公示稿-温州牧远新材料有限公司.pdf 6.2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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