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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巩义新格新材料有限公司10万吨铝加工废弃物再生循环利用升级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巩义新格新材料有限公司10万吨铝加工废弃物再生循环利用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地址: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站街园区
建设内容:本次项目对原有生产线布局进行调整。原有2台5T提铝回转炉升级为2台10T,原有15台8T无害化回转炉升级为5台12T,从而留出空间,放置原技改压球机设备,调整后铝灰渣综合利用规模10万吨不变。
项目性质:改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巩义新格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站街园区
联 系 人: 郭总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承担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建设东路37号
联系人:白工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信箱: bai416388@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开通会员可解锁*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巩义新格新材料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附件 公众意见表.docx 24.0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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