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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州市穗华金属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州市穗华金属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州市穗华金属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九潭村流书岭2号首层
建设内容:广州市穗华金属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九潭村流书岭2号首层。项目租用1栋单层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办公区,厂房高度为10米,占地面积1268平方米、建筑面积1268平方米,项目生产毛细铜管,以外购的铜管为原料,经拉伸、矫直、精切、浸泡、退火等工序进行生产,年产毛细铜管300吨。(详细内容见附件)
公示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5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工
邮箱:316808370@qq.com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验收意见-穗华金属- -公示.pdf 2.9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验收报告-穗华金属 -公示稿.pdf 2.9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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