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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惠州市国星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真空镀膜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工作组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惠州市国星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真空镀膜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惠州市国星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白云六路337号2厂房一层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工作组意见,详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5E26eFi3RwXpV_B1GpCLQ?pwd=wdj4 。
公示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刘生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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