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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35号令)、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现向公众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位于南渡江澄迈县瑞溪村河段主河道段,瑞溪镇瑞溪村北侧、白岸村南侧。工疏浚河道长1.75km,疏浚深度为0-9.76m,疏浚边坡坡比为1:5-1:10,疏浚范围线距离北岸已建堤防不小于50m,工程对现有河道进行浚深,不拓宽,疏浚工程量235.52万m3;建设4处临时场地、2处土石方中转场、施工便道、办公生活区等;设置沉淀池、流动厕所、防污帘、围油栏、溢油应急设备、编织袋挡土墙、垃圾收集设施等环保工程。疏浚面积42.84hm2,疏浚范围河底高程约14.05~23.7m 之间,终了底板标高 12.82~13.5m。总工期44个月,后因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存在新冠疫情、台风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将工期延长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询对象:主要包括可能受本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征询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表1 公众参与调查表,详见附件。
四、建设、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及联系人:澄迈城投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
编制单位及联系人:海南莱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何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接收邮箱:1297784532@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次征求意见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9月22日(10个工作日),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
公示单位:澄迈城投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附件1: (公参调查表).docx 15.5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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