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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拟《中山市创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色母颗粒210吨新建项目》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中山市创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色母颗粒210吨新建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概况:中山市创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三乡镇前洋路25号首层之一(E113°27′46.213″,N22°22′1.978″),用地面积约为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1000平方米,公司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万元),主要从事塑料色母颗粒的加工与销售,年产塑料色母颗粒210吨,配套打样注塑产品9.976吨。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山市创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654939665@qq.com地址:中山市三乡镇前洋路25号首层之一三、公众意见表获取的方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公众参与意见表详见附件。(2)自公示之日起,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环评机构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如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供其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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