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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烟台市莱山区滨海健康驿站—莱山疫情防控隔离点建设单位:烟台凤凰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山东水和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烟台市莱山区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烟台市莱山区滨海路街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座独栋L形塔楼及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48919.6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161.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758.16平方米。大楼规划为地下室2层,地上1-20层,功能涵盖隔离人员用房、工作人员办公区、防疫指挥部、物资库、餐厅及宿舍等。项目总占地面积1.10公顷,全部为永久占地,配套建设道路广场、景观绿化及给排水、电气等附属工程。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2.45万立方米,其中挖方2.45万立方米,填方2.45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外借土方和弃渣。水土保持措施包括绿化区实施表土回覆0.13万立方米及绿化种植0.22公顷;道路及硬化区铺设雨水管线530米及植草砖铺装0.04公顷;施工期设置临时排水沟425米、沉沙池1座、洗车池1座,并对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苫盖、编织袋拦挡等措施,旨在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恢复区域植被,改善生态环境,确保项目绿色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