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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开通会员可解锁*,铂饰顿(东莞)新材料有限公司组织召开铂饰顿(东莞)新材料有限公司(迁扩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保设施验收现场检查会。
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经认真讨论后,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铂饰顿(东莞)新材料有限公司选址于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华厦三路12号3号楼502室。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2800m2,建筑面积2800m2。项目主要从事塑料薄膜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料薄膜600吨。
(二)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东莞市远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铂饰顿(东莞)新材料有限公司(迁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审批文号:东环建〔2025〕2034号。
(三)验收范围
项目本次为一期验收,验收设备为涂布机2台、UV灯2台、覆膜机2台、收卷机2台、清洗槽1台、冷水机1台、冷却塔1台、空压机1台,验收内容包括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以及配套环保设施等。项目还有覆膜机1台、清洗槽1台尚未投产。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
三、环保执行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项目固化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
(二)废气
项目涂布、固化、覆膜、清洁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项目涂布、固化、覆膜、清洁工序未收集到的废气经加强车间管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墙体隔声、基础减振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夜间不生产,营运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塑料边角料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废抹布、废原料罐、废UV灯、废清洗机经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四、验收监测
根据广东标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铂饰顿(东莞)新材料有限公司(迁扩建)建设项目(一期)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BST20250807-07)内容,项目涂布、固化、覆膜、清洁工序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监测结果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外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监测结果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项目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限值要求。
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
五、验收结论
铂饰顿(东莞)新材料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且满足“三同时”要求,同意通过一期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六、建议和要求
(一)项目在运行过程中须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二)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三)建设单位应做好各项日常台账记录。
铂饰顿(东莞)新材料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铂饰顿(东莞)新材料有限公司(迁扩建)(一期)验收意见.pdf 1.3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铂饰顿(东莞)新材料有限公司(迁扩建)建设项目(一期)验收监测报告.doc 4.3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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