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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凤岗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应公开竣工日期,并对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应公开调试起止日期。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珞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东莞市珞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东莞市珞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迁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凤德岭凤仪路5号1号楼102室(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43'58.61",东经114°9'44.00"),营业执照注册号:91441900MA5291253P。投资 5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 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20%;项目占地面积为450m²,建筑面积450m²,主要从事不锈钢表壳、木制品的加工生产,年产不锈钢表壳12万个、木制品30万个。
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0】14329号)。
竣工日期:相关配套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处理设施已经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2026年 7月30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东莞市珞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竣工调试报告.pdf 856.3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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