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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日期公示如下:项目名称:东莞市鸿利来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东莞市鸿利来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东莞市鸿利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刁朗金朗一街16号1栋202室、301室(东经114°1′35.318″,北纬22°55′47.563″),主要从事电子产品塑胶外壳、塑胶手机保护壳的加工生产,预计年加工生产电子产品塑胶外壳320万个、塑胶手机保护壳118.175万个。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5]2333号)。
竣工日期:相关废气处理设施已经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黄生
邮箱:jy278632@163.com
附件1: 关于东莞市鸿利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pdf 998.0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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