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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信阳市德福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600吨六方氮化硼陶瓷烧结材料改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信阳市德福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600吨六方氮化硼陶瓷烧结材料改扩建项目(阶段验收)
地点:信阳高新区工五路与工十四路交叉口往北300米路东
建设单位:信阳市德福鹏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次阶段验收工程仅对12#车间内已建成的隧道炉、烘箱、粉碎机、混配料系统等配套生产设施设备及环保设施进行验收。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信阳市德福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600吨六方氮化硼陶瓷烧结材料改扩建项目(阶段性验收) 意见.pdf 159.7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信阳市德福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600吨六方氮化硼陶瓷烧结材料改扩建项目(阶段性验收)环保验收.pdf 615.0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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