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扬州市泰福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除尘设备制造项目(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除尘设备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扬州市泰福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1、 泰福验收报告表-审核.pdf 4.7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验收意见.pdf 317.2 KB , 下载次数 0
回复 点赞 收藏
评论 共0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150
发表评论按热度排序
按时间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