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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对“广东中科鸿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广东中科鸿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松山湖东部地区沉香路与信息路交汇处西南侧科学智汇城项目一期7号楼1-2层
建设单位:广东中科鸿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一、项目概况
广东中科鸿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松山湖东部地区沉香路与信息路交汇处西南侧科学智汇城项目一期7号楼1-2层,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13°54′8.055″,北纬22°55′16.013″。占地面积3564.76m2,建筑面积6736.33m2,项目从事水性消泡剂、粉体消泡剂、表面活性剂、增稠剂、杀菌剂、流平剂、分散剂、润湿剂、手感剂、脱模剂的生产及产品研发,一期年加工生产水性消泡剂33824吨、粉体消泡剂6000吨、脱模剂4000吨、增稠剂2400吨、杀菌剂800吨、流平剂2400吨、分散剂2400吨、润湿剂1200吨、手感剂1200吨、表面活性剂5800吨,年实验研发水性消泡剂31.705吨、粉体消泡剂2.155吨、脱模剂7.117吨、增稠剂4.169吨、杀菌剂1.572吨、流平剂4.26吨、分散剂4.18吨、润湿剂1.162吨、手感剂1.16吨、表面活性剂8.97吨。项目拟定员12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实行1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0天。
二、项目公示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三、反馈方式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特此公示
附件1: 广东中科鸿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一期自主验收监测报告.pdf 5.6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广东中科鸿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一期自主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1.7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中科验收意见.pdf 4.1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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