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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新建生产区锅炉房及皮带廊供暖系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新建生产区锅炉房及皮带廊供暖系统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乌努格吐山铜钼矿区内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隋主任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1.23公示稿)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新建生产区锅炉房及皮带廊供暖系统工程.pdf 15.6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验收意见.pdf 586.3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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