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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通许县科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台美甲灯及500万个化妆品包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通许县科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台美甲灯及500万个化妆品包材项目
地点:开封市通许县产业集聚区经四路北段东侧88号
建设单位:通许县科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年产500万台美甲灯及500万个化妆品包材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通许科美验收意见.pdf 584.6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通许科美验收报告.pdf 582.2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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