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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第9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的要求,*开通会员可解锁*,东莞市海盛通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东莞市海盛通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
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本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以及验收监测情况的介绍,检查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材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海盛通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现位于东莞市虎门镇台城路1号1栋(项目中心地理卫星坐标为:东经 113°40′26.031" ,北纬 22°45′42.797" )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250平方米、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生产电子产品塑胶外壳、移动电源塑胶外壳、印刷薄膜、五金配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海盛通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台城路1号1栋进行建设,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东莞市鸿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海盛通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文号:东环建〔2025〕2579号。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已完成固体污染源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证书编号:91441900MAEE2EAK1U001Z。目前本项目已经建成。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0%。
(四)验收范围
根据本企业实际生产需求情况,对环评内容进行分期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本项目(一期)整体的建设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与环评初阶段规划内容相比,主要生产设备数量根据实际生产的需求有所变化,混料、破碎、注塑、三喷三烤自动线、UV打印工序暂未建设。
序号 |
排放口环评审批情况 |
排放口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 |
5个排气筒,排气筒编号: DA001注塑、丝印1#、移印1#、烘烤1#、UV打印工序; DA002喷漆1#、烤漆1#、丝印2#、自动丝印、移印2#、烘烤2#工序; DA003喷漆2#、烤漆2#、丝印3#、移印3#、烘烤3#工序; DA004喷底漆1#、烤底漆1#、喷中漆1#、烤中漆1#、喷面漆1#、烤面漆1#、喷漆3#、烤漆3#、丝印4#、移印4#、烘烤4#工序 DA005喷底漆2#、烤底漆2#、喷中漆2#、烤中漆2#、喷面漆2#、烤面漆2#工序。 |
混料、破碎、注塑、三喷三烤自动线、UV打印工序暂没有建设。 共设置5个排气筒,排气筒编号: DA001丝印、移印、烘烤、自动丝印工序; DA002喷漆、烤漆、丝印、移印工序; DA003喷漆、烤漆、烘烤工序; DA004喷漆、烤漆、烘烤工序; AD005喷漆、烤漆、烘烤工序。 |
不属于 |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不变,处理效果不变,故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水喷淋装置喷淋废水:项目水喷淋装置对颗粒物进行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水喷淋废水,喷淋水为普通的自来水。水喷淋用水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水帘柜废水:项目对工件喷漆过程产生颗粒物进行预处理,该过程会产生少量含有机溶剂等污染物的废水,水帘柜用水为普通自来水。水帘柜废水经捞渣后循环使用,定期对更换水池内的水进行收集,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研磨废水:项目对五金工件表面进行研磨,研磨用水为普通自来水,定期进行更换会产生研磨废水。研磨废水经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二) 废气
混料、破碎、注塑、三喷三烤自动线、UV打印工序暂没有建设。
丝印、移印、烘烤、自动丝印工序: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总VOCS。除了有机废气外,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计。把项目设置在密闭车间中,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把废气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有少量废气没能收集的以无组织排放。
喷漆、烤漆、丝印、移印工序: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同时会产生少量漆雾,主要污染因子分别为非甲烷总烃、总VOCS、颗粒物。除了有机废气、漆雾外,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计。把项目设置在密闭车间中,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把废气引至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有少量废气没能收集的以无组织排放。
喷漆、烤漆、烘烤工序: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漆雾,同时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分别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除了漆雾、有机废气外,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计。把项目设置在密闭车间中,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把废气分别引至三套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有少量废气没能收集的以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的运行噪声、车间通风设施运行噪声、辅助设备空压机运行噪声。项目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并对噪声源釆取适当隔音、减震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
一般工业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并且企业自觉履行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同时,其临时堆放场所满足要求。
危险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并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和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同时,其临时堆放场所满足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广东标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3月3日,对本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检测,验收检测期间,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根据验收检测报告分析:
(一) 废水
不允许排放生产性废水。
水喷淋装置喷淋废水、水帘柜废水、研磨废水: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管网,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较严值后排放。
(二)废气
丝印、移印、烘烤、自动丝印工序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 1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较严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5-2010)表 2 中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的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和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的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 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无组织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喷漆、烤漆、丝印、移印工序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 1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与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5-2010)表 2 中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的第Ⅱ时段排气筒 VOCs 排放限值,无组织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无组织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喷漆、烤漆、烘烤工序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 1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与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无组织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三)噪声
项目厂界的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区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施工期仅为设备的布置及安装,故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运营期的主要污染物的排放能够达到相关标准的限值,本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组同意东莞市海盛通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七、后续要求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经处理后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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