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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辽宁省肿瘤医院沈抚示范区院区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省肿瘤医院
联系人:杜工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地址: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橙街以西,玄菟三路以北地块
承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辽宁省环保集团辐洁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416295884@qq.com
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的期限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起20个工作日,您可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信件(以邮戳日期为准)、邮件、电话等形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验收监测编制单位。
附件1: 1-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180.4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2验收意见.pdf 252.6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6.2辽宁省肿瘤医院沈抚示范区院区项目一期工程验收(2)(1)(2).pdf 39.0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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