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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曲县百高亚杆塔工程有限公司
水泥制品加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
生产调试起止日期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第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应公示调试日期,现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阳曲县百高亚杆塔工程有限公司水泥制品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阳曲县百高亚杆塔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建设项目为2个厂房、1栋办公楼,并购置破碎机、筛分机、搅拌机、模具离心机、行车等生产辅助设施和环境保护工程。
*开通会员可解锁*,太原市生态环境局阳曲分局以阳环审字〔2023〕23号文对本项目环评报告予以批复。*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了该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的建设,*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了排污登记,现进行调试公示。
二、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调试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再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阳曲县百高亚杆塔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太原市阳曲县大盂镇南高庄村108国道东侧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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