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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参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送审稿)等相关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东莞市柏朗毅塑胶电子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一期地点:东莞市清溪镇谢坑龙江二路5号建设单位:东莞市柏朗毅塑胶电子有限公司建设内容:项目迁扩建后主要从事手机保护外壳、五金模具(自用)的加工生产,加工生产手机保护外壳160万个/年、五金模具(自用)240套/年。一期工程可加工生产手机保护外壳100万个/年、五金模具(自用)180套/年。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联系人:柏恒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间,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