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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市普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新增电机420万台改扩建项目(一期))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普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新增电机420万台改扩建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中山市普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验收服务单位:中山市普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验收生产概况:中山市普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民园路9号科研楼(N22°33'55.636",E113°31'52.796"),项目用地面积1744.57平方米,建筑面积6106.15平方米,主要从事电机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工作,项目年产冰箱直流塑封电机100万台、交流罩极电机200万台、直流一体式电机150万台和交流塑封电机220万台。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5%。年工作时间为260天,一班制。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废气、注塑废气。焊接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滤筒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条30米排气筒(FQ-007673)高空排放;注塑废气通过车间密闭负压+工位集气罩收集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装置中处理后经1条30米排气筒(FQ-007674)高空排放;厂内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厂界通过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苯乙烯和臭气浓度。
3. 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减小噪声。
4. 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塑料边角料、边角料(剪线边角料)、金属边角料、滤筒除尘器收集粉尘、滤芯+布袋除尘系统收集粉尘、废滤筒、滤芯、布袋等,收集后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为助焊剂废弃包装袋、废液压油及其包装物、含油抹布、注塑废气治理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注塑废气治理产生)、废饱和活性炭,收集暂存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目前交由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理。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个工作日内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网站留言、电话、邮箱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建设单位:中山市普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四、联系人:胡小姐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五、其他情况说明无。六、附件验收报告详见附件内容。本公告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公示-普阳验收报告表.pdf 17.2 MB , 下载次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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