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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湖北铭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装配式建筑配套新型干混砂浆、固体废物及建筑垃圾的生产加工再利用、市政建筑材料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全本;
验收监测报告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本项目建设单位:湖北铭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经理
地址:荆州市沙市经济开发区达雅路3号
附件1: 湖北铭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装配式建筑配套新型干混砂浆、固体废物及建筑垃圾的生产加工再利用、市政建筑材料项目验收.pdf 353.0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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