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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内蒙古昕化能源有限公司塔利综合加能站项目竣工环境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内蒙古昕化能源有限公司塔利综合加能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规划十四路与成吉思汗东街交汇处往北50米路东
建设单位:内蒙古昕化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扫描件,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塔利综合加能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pdf 7.2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内蒙古听化能源竣工环保验收意见.pdf 3.1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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