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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中山市坦洲镇七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产业平台配套仓库物流建设单位:中山市坦洲镇七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编制单位:中山市方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中山市坦洲镇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中山市坦洲镇,主要建设产业平台配套仓库物流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8栋1层钢结构厂房、1栋框架结构水泵房,以及景观绿化、综合管线工程、道路广场等配套设施。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14公顷,总建筑面积18503.45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6974.90平方米,容积率1.18,建筑密度58.86%,绿地率10.25%。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路面,配套建设雨水管网约1000米。项目总挖方0.22万立方米,总填方4.11万立方米,借方3.89万立方米,无弃方。水土保持措施包括主体已有的雨水管网和景观绿化,新增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及彩条布覆盖等,旨在有效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升物流仓储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