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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佛山泰美时代灯具有限公司喷粉生产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佛山泰美时代灯具有限公司喷粉生产线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佛山泰美时代灯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荷城街道佛山照明工业园内
建设内容:根据《佛山泰美时代灯具有限公司喷粉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明环审[2018]173 号)及实际建设情况,佛山泰美时代灯具有限公司对扩建的喷粉生产线进行环保竣工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扩建的两条自动喷粉生产线(喷粉线 3 号、喷粉线 4 号)、一个热洁炉(2 号)及相关配套设施,其中 3 号自动喷粉线设备为一套脱脂陶化设施、一个烘干炉、一个喷粉房、一个固化炉,4 号自动喷粉线设备为一个喷粉房、一个固化炉(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由于部分产品无需进行脱脂陶化及烘干工序,4 号自动喷粉线脱脂陶化设施及烘干炉未建成,不属于本次验收范围)。经扩建后,产品方案新增灯架1200 万只/年以及吸顶灯底盘 350 万个/年。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全文(包含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XFsWlEMFCxP6C1cD955bA?pwd=dykp 提取码: dykp)。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2026月2月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郑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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