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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天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玻璃器皿深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徽天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玻璃器皿深加工项目(阶段性)
地点:徽省蚌埠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国电大道中段
建设单位:安徽天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5日--2025年12月1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延华
联系电话:135 1552 177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天诚玻璃-验收-定稿.pdf 12.1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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