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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原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的要求,同时根据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强化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工作的通知》(呼环通[2023]41号)的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芳草一路东侧、芳草三街南侧,中心坐标为E:111.55534°,N:40.77007°,面积为28170m2。(见附图一)项目占地来源为内蒙古翰铭第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为住宅用地,*开通会员可解锁*内蒙古翰铭第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土左旗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见附件1),现在正在建设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翰铭第叁房地产明月湾一期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8170m2。调查地块北侧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智慧谷·地铁城·明月风荷地块,东侧为农用地,西侧为新城区第一实验小学敕勒川分校,南侧为农用地。
由于本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查明此场地的土壤是否被污染,是否适合作为住宅用地使用,内蒙古和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翰铭第叁房地产明月湾一期建设项目地块初步调查工作,对该地块土壤污染情况进行初步识别,为该地块后续管理提供必要的支撑。
受内蒙古翰铭第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委派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开展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等工作,通过PID、XRF快速检测设备对地块土壤随机进行了筛查,结合历史卫星影像对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前期通过现场勘察、相关人员访谈、资料分析等途径,了解到地块一直为空地,地块第一次土地调查时地块用地类别为水浇地,第二次土地调查时地块用地类别为水浇地,第三次土地调查时地块用地类别为水浇地、沟渠、其他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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