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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益彩涂层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益彩涂层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咸西振业街1号
建设单位:东莞市益彩涂层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地面积1320m2,建筑面积2073.6m2。项目主要从事模具、刀具、机械零部件、五金配件的加工生产,项目设计年加工生产模具20吨、刀具20万支、机械零部件10万件、五金配件10万件,验收时实际年加工生产模具20吨、刀具20万支、机械零部件10万件、五金配件10万件。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东莞市益彩涂层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一期) 自主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版.pdf 13.4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东莞市益彩涂层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公示版.pdf 597.0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东莞市益彩涂层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验收意见-公示版.pdf 1.1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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