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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9号。现将佛山市神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二期)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佛山市神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二期)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二路东109号(车间一)
建设单位:佛山市神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6612平方米,主要从事树脂瓦、塑料配件生产,预计年产树脂瓦2500吨、塑料配
件500吨, 一期已建成规模年产树脂瓦1050吨、塑料配件250吨,二期验收规模年产树脂瓦
1450吨、塑料配件25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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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罗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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