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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10万吨/年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10万吨/年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洛岩村新村屯(原宜州市闵文新型建材厂页岩采场)。
地理坐标:东经108°33′52.743″、北纬24°27′5.768″。
建设单位:河池市昌正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其中主体工程主要设置搅拌设备区;储运工程主要设置料场、沥青储罐区、重油储罐区及仓库;辅助工程主要设置办公楼和宿舍;环保工程主要建设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措施。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工。
电子邮箱:zhongxialvzhou@163.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验收意见.pdf 2.5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公示版)10万吨年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1).pdf 1.8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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