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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对“广东永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1万吨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首次公告,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东永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1万吨新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永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阳江市阳西县阳西县高新区高新区新墟产业园D-02-01B2地块
建设内容:本项目设计危险废物处置规模为255500t/a,其中综合利用236000t/a,物化处置19500t/a,主要产品为氢氧化铝40000t/a、高铝料10000t/a、聚氯化铝溶液40000t/a、聚合氯化铁溶液25000t/a、聚合氯化铝铁溶液5000t/a、聚合硫酸铁溶液15000t/a、硫酸铝溶液19200t/a、三氯化铁溶液20000t/a、氯化亚铁溶液10000t/a、海绵铜800t/a、副产沸石20000t/a、副产工业盐5000t/a。本项目占地面积19945.65m2,总投资9012万元。本项目建设铝灰处理生产车间、铝铁盐生产车间、办公区、成品仓、原料仓、罐区以及配套公辅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永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项先生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 2301398826@qq.com
三、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蔚清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小姐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2769798791@qq.com
四、公众发表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本次信息公开后,公众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见下方),填写完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建设单位电子邮箱或打印后以纸质版形式邮寄至建设单位,发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并请提供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有效的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见《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配套文件的公告》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如下: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开通会员可解锁*122449069.docx
广东永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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