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欣德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二次迁改建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欣德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二次迁改建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欣德普瑞得项目(东莞)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天宅西路
建设内容:东莞欣德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二次迁改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天宅西路(北纬22°51′19.810″,东经113°37′56.130″),项目占地面积约14584.09m2,建筑面积约为17613m2。项目从事五金配件、电子元件的电镀加工,迁改建后设置的镀种有:铜、镍、锡、金、银、铬、青铜、仿金、锡钴枪、白铜锡;外层电镀面积约31万m2/a,总电镀面积约112.69万m2/a,生产废水产生量77.93t/d。
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占地面积为106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68平方米。一期工程设有1条全自动连续镀铜锡生产线(1线2带),年电镀加工电子元件693万件,外层电镀面积7.76万m2/a、总电镀面积7.76万m2/a。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它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我单位,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