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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东莞市旭卓实业有限公司《东莞市旭卓实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第9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并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旭卓实业有限公司属于迁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西城西隆路3号(北纬23°2′1.9056″,东经113°55′50.6930″)。本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占地面积为1832.7m2,建筑面积6616m2。项目主要从事硅胶制品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硅胶制品200吨。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6〕1056号),并与*开通会员可解锁*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91441900MA4UJQWH9G001W)。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旭卓实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东莞市华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旭卓实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26〕1056号。
本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建设,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设完成并开始进行调试生产,调试起止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目前,项目生产设备和环境保护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在调试过程期间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情况。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20万,占总投资的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工作范围主要针对《东莞市旭卓实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为迁改扩建项目,故无工程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莞市横沥东坑合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雨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冷水机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水,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拟将混料、成型、改质工序设置在密闭的车间内,设置集气罩对混料、成型、改质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为DA001。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经加强密闭空间管理,减少无组织逸散。
(三)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车间设备的运行噪声和机械通风所用排气扇的运行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取低噪声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及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外部挂有一般固体废物警示牌和一般固体废物标识牌,内部墙面均贴有相应的一般固体废物标识牌,并挂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按有关规定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及记录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达到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外部挂有危险废物警示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危险废物标识牌等。各类危险废物分类贮存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区域,底部设有防泄漏围堰,内部墙面均贴有相应的危险废物标识牌,并挂有危险废物台账。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五)辐射
不涉及辐射类设备的安装和使用。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厂房已铺设好污水收集管道,厂房、路面均已经做好硬化,可有效防止泄漏物料下渗到土壤和地下水。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标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为:BST20260420-18),可知:
1、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分析
检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限值的较严值要求.
2、废气达标排放分析
1)检测期间,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2)检测期间,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 -2011)表 6 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达标分析
验收检测期间,厂界东南、东北侧昼间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Leq)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4、总量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验收报告中的表7-5-表7-7计算过程,表7-7中本次验收全厂排放量为0.0575t/a,未超出环评审批数量0.1842/a,项目总量排放满足审批要求。
综上所述,在验收监测期间,东莞市旭卓实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未超过环评批准排放量,项目总量排放满足审批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达标排放,固废得到有效处置。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东莞市旭卓实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了“三同时”管理制度,不涉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的不予通过验收的九种情形。项目采取的污染物处理处置措施可行,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类污染物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基本达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 后续建议和要求
1、企业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附录“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应如实记载的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等,现将建设单位需要说明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列举如下:
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1.1设计简况
项目将废气及噪声、固体废物的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初步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符合相应的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落实了废水、废气及噪声、固体废物的防治污染措施,本项目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4%。
1.2施工简况
项目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施工合同,在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过程中,环保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均得到了保证,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一一进行了建设。
1.3公众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
项目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和验收期间未收到过公众反馈意见或投诉意见
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制度措施和配套措施等,现将需要说明的措施内容和要求梳理如下:
2.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
企业建立了环保组织机构,由专人分工负责环保措施的日常管理。并制定了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及日常运行维护制度,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运行维护费用保障计划等环保规章制度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制定了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措施。
(3)环境监测计划
企业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制定了环境监测计划,按计划进行了环保验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均达到环评批复的要求。
2.2配套措施落实情况
(1)区域削减及淘汰落后产能顶目不属于落后产能。
(2)防护距离控制及居民搬迁
项目无须设置防护距离。不涉及居民搬迁等内容
2.3其他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均按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落实了相关的措施。
3、整改工作情况
通过现场核查,项目均按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一一落实了相关的措施,符合审批意见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