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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新原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东莞市新原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东莞市厚街镇福东路5号4号楼302室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372m2,建筑面积1372m2;主要从事电源连接线、数据连接线、电子连接线的生产,项目一期生产电源连接线70万件/年、数据连接线35万件/年、电子连接线56万件/年。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海英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详看附件)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我单位或我单位委托的环保机构,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105.6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东莞市新原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自主验收监测报告.pdf 2.8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东莞市新原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自主验收意见.pdf 203.3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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